叫白毛叫习惯了

不搞基

小谢 12

T + 凡


*

小谢与狐狸大仙相约,第二天子时去坟头相见。

实则不是约好,是小谢求来的。

狐狸大仙说,要复活,什么时辰都可以,不用看天色,只要看本大仙脸色。小谢这个不人不鬼的玩意儿也不需要向谁告别,不需要整理细软,跟着大仙走到坟头,往棺材里一蹦就完事了,剩下的包在本大仙身上。

小谢怔愣一下,回过味来,突然跪地邦邦磕头,说要再在这个宅子待一个白天,再瞧几眼乐师。

“瞧他能下饭?能长肉?”狐狸大王呲牙。

“可不是嘛……”小谢讪讪地顺杆爬。

狐狸看看小谢,小谢绷着小脸儿,嘴抿着,眼睛瞪瞪的,好像不这样,马上就要流眼泪。狐狸知道小谢心里在想什么,自己既然同他说了复活后的境况,他想留在这个有他痕迹的世界多一天,也是常情。


复活当然有代价。小谢之前的一切,会被“抹掉”。

小谢还是小谢,会记得他经历的一切。但别人不记得他。不记得京城里有过他这个人。他在这里说书、入狱、死掉,没了。

狐狸大仙解释完,小谢啧吧啧吧味,这算复活?这难道不是重头来过?

“也不叫重头再来。你学的本事,你走过的路,你经历过的事儿,都是在的。就是别人不记得了而已。”狐狸歪头想了想,“也不一定,按照我的经验,分远近亲疏,会有人记得你的,你师父师娘八成不会被影响,你回你村里,他们还当你混得不赖,衣锦还乡哩,你京城里新认识的人恐怕就难了。也没事,你要有那心思,重新去勾搭就行。”

小谢呆了呆,也好吧。京城的这些个关系,没了也罢。朋友断了可以再联系,联系了也可以再断。没有什么刻骨铭心是非要留在彼此心中的。

没有……吗?

小谢抬头,看向披风,又看向窗外。

能记得固然好,但有些“不记得”,怕是更好。若是乐师因此不记得他了,真是极好的。

想起来就会难过、就会不甘心、就会遗憾的人和事情,记着做什么呢。

乐师不用记着他,可以不用知道他是谁。

但他会一直一直记着乐师。


*

大晌午,日头照在花园里,暖意融融。

乐师一身农装,像模像样地提了个小铁桶,桶里放着铲子剪刀等农具,和扛着锄头的胖仆从一道来了花园。在老花匠的从旁指导下,乐师略显迟钝但还不算太笨拙地开始修剪花枝。

这应该不是他第一次到花园修剪花枝,但距离上一次必然过去了许多时日,以至于对于哪些花枝该剪,哪些不能,他完全没有把握,甚至哪些是杂草,哪些是根茎,他也分不太清楚。但他学起来很快,虽然无知,却也无邪,好奇心旺盛,且礼貌而敬畏。老花匠显然很喜欢这位主人兼学生,乐意手把手地教他。

小谢也分不出来花花草草。如果此间种的是菜,他倒能分出很多种。

小谢喜欢跟师娘到屋后面的小菜地里摘菜,喜欢跟师妹去市集买菜,喜欢和师娘师妹一起在厨房做菜。君子远庖厨,不如说远庖厨而君子,一旦进了厨房,就不做君子了,高高兴兴做厨子。

能把一道道菜做的色香味俱全,是小谢乐趣所在,吃的时候也细嚼慢咽,体会其中滋味。

师父不同。师父牛嚼牡丹,囫囵吞枣。一块肥肉和一块豆腐,他吃的好像是一个味。

师父并不是个有意思的人。肚子里虽然有故事,但没有墨水,故事里虽然有丘壑,但师父走不出去。

饶是如此,师父还是能把书说的很好。

或许“说书”本身有其魅力,是“说书”养育了他们这些说书人。

复活以后,自然要继续说书。

小谢自信改行做个厨子,或者做点小买卖,也能活得还行。

但他喜欢说书。他觉得“说书”也喜欢他。

而且如果他继续说书,兜兜转转,可能就能继续遇见那些人,那些令他欢喜的人,那些令他欢喜的事。


*

乐师修剪完了一排花枝,扶腰起身。胖仆从接过乐师手里的剪子,随手揉了两下乐师的后腰。乐师看了看胖仆的手,皱眉,嫌敷衍。胖仆从看了看乐师,也皱眉,那意思好像在说我就是敷衍你。

片刻之后,两人都笑了

小谢在边上看得也笑了。

乐师和胖仆从关系很好。有时看起来是乐师在差使胖仆从,拿捏胖仆从,但胖仆从也常常在拿捏乐师。胖仆从时常连哄带骗的,在乐师忙碌时让他休息,在乐师不悦时转移乐师的注意,在乐师出行时鞍前马后,在乐师饮宴时坐得远远的却还留意着乐师的一举一动。

这样的随从,堪比朋友和家人,甚至比朋友和家人还要亲昵,亲昵之余,却不会干涉乐师做他想做的事情。

这纷纷扰扰的京城,乐师有太多事情要经营,要太多明枪暗箭要防备,但有朋友、师长、家人在身边,小谢这么个不人不鬼的,还有什么好替乐师不放心。


不是不放心,甚至,不是放不下。

向狐狸大仙求来最后一日,只想近近再看看乐师罢了。

仔细地看,左左右右地看,依依不舍地看,一别经年地看。


现在小谢就站在秋千椅正面。距离乐师约莫三尺。

乐师洗过手,坐到秋千椅上歇着,满意地欣赏了一会修剪过后的花园,舒展眉头,靠在秋千椅椅背上闭目养神。

胖仆从轻手轻脚地披了条毯子在乐师身上。

西域来的毯子,斑斓颜色,像金黄田野和常绿树木,像红叶树林和蓝色的河流,生机勃勃,又静谧安逸。

微风吹动乐师的鬓发,吹动罩袍下的衣摆。小谢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安睡的乐师。不是因奔波疲劳而在车上打盹,不是在酒席后装醉假寐去拒人于千里之外,是心安理得地珍惜和享受只属于自己的闲暇时光。

如此近前的距离,让小谢可以清晰地看到乐师鬓边的碎发和唇边的胡茬,看到乐师不太明显的喉结,看到乐师的手指并不是想象中的玉润无暇而是遒劲有经络。

这些细微的看见,令乐师的存在更加鲜活,更加真实,也令小谢恍然觉得面前的人不是台上那个摘星揽月的乐师,他褪去了“乐师”的所有附加。

但无论他叫什么名字,他是谁,他做什么营生,他一定依然会对“有趣”的事情报以欢喜,依然会对远方的同乡给予照顾,依然会尽他的能力去做他认为对的事。

他们也许还会在某个地方遇见,他还会用某种方式走进他的生命。


傍晚,乐师整装出发。

晚上有应酬,乐师打扮得颇是隆重。

宝石抹额,金冠束发,玉带缠腰。

火红皮裘,白雪长衣。

岂止隆重,简直有些妖气冲天。

小谢笑了。这回“乐师”又是“乐师”了。

小谢能想见席间那些对乐师不服气的伶人和看不起伶人的富家少爷,又会在背地里对乐师指手画脚,暗地里说一句“何德何能”,却又少不得被乐师艳冠了全场,这些人还少不得要腆着脸面上前结交乐师。想起来都滑稽可笑。

乐师不是不想收敛不会收敛。在书生老爷面前,他就收敛,但在名利场上,何容你收敛,又何必要收敛!


小谢一路跟随乐师从起居院子走到大宅门口,看乐师撩袍上车,看胖仆从放下车帘子坐在车前,看车夫扬起马鞭,催动马车。

金漆木梁,红穗玉顶,滚滚车轮,渐渐远去。

这一别,就是一场绝断了。过了今晚,乐师将不再记得有小谢这么个人。

他们本就不曾如何交集,无非是一场擦肩罢了。

那些听过的书,救过的人,流过的眼泪,不记得,就不记得罢。

小谢望着大路尽头,理了理不存在的衣襟,梳了梳不存在的头发,捧着心口跪了下来,向马车离开的方向深深磕了一头。

再见了。乐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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